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管理水平和车辆的使用效率,保证车辆的运行安全,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的
以有关法律为依据,以上级关于车辆管理的指示要求为指针,以增强车辆管理的控制力和保证车辆安全为目标,实行公司车辆统一归口管理制、所属单位用车安全负责制、驾驶员定车责任制。明确各级在车辆的使用、管理、维修、保养等方面的职责和管理程序,制定监督、检查、奖励和处罚办法,在保证车辆使用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对所有车辆、设备的可控度、完好率和使用效率。
二、车辆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确保车辆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公司成立车辆管理委员会,车辆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主 任:武 勇
副主任:孔令晰、张连军、王 芳、王建辉
成 员:叶成海、张桂英、霍万海、王启成、石林丛、朱术胜、
陈 健、孙 民、朱秀琴、李 勇、张慧敏、任晓军、
李俊生、张丽芝、吴桂金、张 恒、何少强。
车辆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
1、负责制定、修改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2、负责各站区、养护队专用车辆油料、维修保养费用的核定及审批工作。
3、负责车辆的购置及报废等项事宜的审核、报批等。
4、负责所有车辆、设备大修费用的审批。
为了确保管委会各项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管委会下设车辆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经理部)具体负责车辆管理的各项工作。
管委会办公室的职责与权限如下:
1、负责公司所有车辆驾驶员的考核、考评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驾驶员的业务培训、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3、负责对公司所有车辆的检查、考评以及车辆调配、驾驶员的轮岗等项工作。
4、负责公司各管理部门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理赔、保险;养护专用设备及各站区车辆的维修、保险、理赔等项工作。
5、负责公司各管理部门、养护专用设备及车辆燃油的供应以及单车核算等项工作。
6、负责公司所有车辆大修费用的审核及报批工作。
7、必要时有权调动公司所有的车辆。
在日常的使用管理中,为了方便各单位用车,同时又能体现谁用车、谁负责的用车责任制,我们将全公司的车辆分成六个车辆管理小组。
第一小组:公司管理部门车辆管理小组
组 长:叶成海
副组长:李 勇、张 恒
成 员:安明文、刘洪涛、杜军乐、孙 勇、殷宏宇、王云涛、
刘东升、戚桂林、苏玉军、李 鹏、赵旭明、张瑞霞、
贾 瑞、于德泉、米志强、李铁春、孙长松。(计17人)
责任车辆:冀a90778(丰田吉普)、冀a90779(奥迪)、冀a88035(丰田吉普)、冀a96612(丰田吉普)、冀a88091(天籁)、冀a3j592(天籁)、冀a96912(丰田吉普)、冀awf116(丰田吉普)、冀a88092(天籁)、冀a85803(奥迪)、冀a8d232(公务仓)、冀a6g005(雅阁)、冀a6g007(雅阁)、冀a77256(帕萨特)、冀a46039(皮卡)、冀a34101(考斯特)、冀g41948(官厅服务区班车)、冀g53445(金龙大客)、冀g53446(金龙大客)、冀a1g276(三菱吉普)、冀a1g295(三菱吉普)、冀au5386(雅阁)、冀a6g108(雅阁)、冀a4g636(三菱吉普)、冀a4g633(三菱吉普)、冀a4j232(桑塔纳3000)、冀a4e525(捷达)。(合计27辆)
以上车辆主要满足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沙城收费站的工作及生活用车(包括职工班车)。
沿线各收费站共设四个管理小组,分别是:
第二小组:东花园站车辆管理小组
组长:朱秀琴
成员:高 洪、白 兵
管理车辆:冀g24367(依维柯)、冀gc3728(皮卡)、冀gc3725(帕拉丁)
第三小组:鸡鸣驿站车辆管理小组
组长:李俊生
成员:刘雪峰
管理车辆:冀gc3722(帕拉丁)、冀gc3713(皮卡)
第四小组:宣东、下花园站车辆管理小组
组长:张丽芝
成员:刘 焱、张晓亮
管理车辆:冀gc3715(帕拉丁)、冀gc3677(皮卡)、冀g24363(依维柯)
第五小组:110国道沙城收费站管理小组
组长:吴桂金
成员:梅进军、张太瑞、赵永欣
管理车辆:冀gc3697(帕拉丁)、冀gc4330(依维柯)
以上四个小组的车辆主要满足各收费站的日常工作及生活用车。
第六小组:养护专用设备管理小组
组 长:张桂英
副组长:王锦霞、何少强
成 员:王文政、张 宇、李春光、范金彪、胡明杰、吕学博、
高 武。(计7人)
管理车辆:冀a4e526(路政车)、冀gb5748(皮卡)、冀gb5749(皮卡)、冀g56407(皮卡)、冀gb5710(庆铃双排)、冀gb5752(庆铃双排)、冀g64428(庆铃双排)、冀g52930(升降车)、冀g25470(水车)、护栏抢修车(拔桩机)、沥青修补车、清扫车、除雪车、装载机、1号水车、2号水车、3号水车、4号水车、4辆清扫车。(计22辆)
以上车辆、设备主要负责保证我公司所管辖路段的日常养护、清洁、维修等项工作。
车辆管理小组的职责与权限如下:
1、依据公司的车辆管理规定,负责对本小组车辆驾驶员以及车辆的管理、使用及安全。
2、依据车辆使用情况向车辆管理委员会提交本小组所管理车辆年度油料消耗、维修、保养等方面的费用计划。
3、依照管理委员会批复的费用计划,合理安排费用支出,特别要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
4、督导本小组车辆驾驶员做好行车日志、维修、保养等项记录。
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1、公司管理部门的车辆由经理部统一管理,各部门人员公务用车由各部门负责人预先通知(派车单)专职车管员,车管员按照有关规定派车并做好记录。
2、公司各部门用车,根据工作任务的不同情况和用车方式,可采取随用随派或在一个时间段相对固定的方法,相对固定派给有关部门的车辆,由各部门经理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负责车辆的调度和安全管理;对因工作需要下班时间(特别是夜间)不能返回公司的车辆,驾驶员要报车管员登记备案。
3、公司配置给各站区的车辆,由各单位负责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日常的工作、生活用车。
4、养护专用设备的使用、管理及日常保养均由工程养护部负责(工程养护部要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及保养办法)。
5、各职能部门或收费站使用车辆外出(公司管理路段沿线及张家口市除外、东花园收费站的车辆进入八达岭高速公路的情况除外),须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并报经理部登记。
6、公司车辆外借其它单位使用或公司内部调拨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到经理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外借或调拨。
7、出车在外要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辆,防止车辆被盗。出车返回时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停放整齐,严禁乱停乱放。
8、公司所属各部门、收费站车辆发生事故,应立即报警同时需报专职车辆管理员与主管领导,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解决有关理赔事宜,事后写出详细书面报告交车辆管理委员会。
9、专职车辆管理员需做好所有车辆技术档案的建档工作,每年定期填报技术鉴定,并负责完成车辆年检及车辆相关费用的交付、结算等工作。
四、车辆的维修及保养
1、车辆的维修,须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由车辆管理办公室择优选定,应该是修理质理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档次的正规修理厂。高档车辆和特种车辆或定点厂无法修理的,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送其它专修厂。
2、在正常情况下,公司管理部门车辆的维修、保养以及养护专用设备、各站区车辆的维修工作由专职车辆管理员统一安排,经理部经理签发《车辆送修单》后送维修厂,定点、定期进行。因公外出时车辆出现故障,确需换件修理的,回来后由当事司机写出故障详细经过,提供修理厂修理凭证,车管办审核后报销费用。
3、对非正常情况下发生的维修费用,需要根据费用的多少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修理。
4、在修理过程中,专职车辆管理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与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符合维修标准的在修理结算单上签名。每次维修后由驾驶员把维修专用单据和旧件带回,专职车辆管理员核对后要及时登记、汇总,以便公司领导审批。
5、各收费站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由各收费站按照规定自行安排。
6、公司车辆一律保持出厂时的标准配置,未经管委会主任(总经理)批准严禁改装或增加高档装饰用具。
五、车辆的费用管理
1、公司配备给各收费站的车辆使用费(油料、日常保养、过路过桥费等)由各单位按年分季度提出计划,报公司车辆管理委员会批复之后,由各单位自行掌握使用。费用按月度报销,报销程序:驾驶员-站长-专职车管员(检查行车日志的记录情况,登记各项费用等)-总会计师。
2、公司管理部门的车辆使用费(油料、日常保养、维修、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按月度报销,报销程序:驾驶员-专职车管员(审查行车日志,登记相关费用)-经理部经理-总会计师。
3、养护专用设备的费用(日常保养费)由养护专用设备管理小组按年、分季度提出计划,报公司车辆管理委员会批复之后,日常保养费用由养护部门自行掌握使用,费用报销程序:驾驶员-专职车管员(检查记录、登记费用)-工程养护部经理-总会计师。燃油费用由车管办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六、驾驶员的录用及管理
1、驾驶员的录用、聘任由公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