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张高速公路2016-2018年路面、桥梁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张高速公路2016-2018年路面、桥梁检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董事会批准,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6]30号,项目业主为河北华能京张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华能京张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京张高速公路全长79.189km,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7m,全线共有独立构造物443座,其中特大桥2座、大桥55座、中桥70座、小桥241座、涵洞75座。
其中:特大桥为2座,共计3692.00延米;大桥为55座,共计12330.24延米;中桥为70座,共计4445.79延米;小桥为241座,共计2219.25延米;涵洞75座,共计232.35延米。
2.2 技术状况评价及评定服务周期
技术状况检测及评定服务周期:本项目计划开始日期2016年10月1日,服务期36个月。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京张高速公路的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包括对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进行检测评价;对检测结果和主要病害进行分析,提出有效的养护对策、措施。具体工作内容包括2016年-2018年三次桥梁定期检查,36次桥梁经常性检查,72次涵洞经常性检查,三次路面车辙(rdi)检测、路面抗滑性能(sri)检测和路面结构强度(pssi)检测(每次抽检20%);六次路面损坏(pci)检测(每年两次)和路面平整度(rqi)检测(每年两次),检测完成后须计算mqi,并将检测数据录入中国公路桥梁管理系统和河北高速公路综合管理系统。检测人员要求相对稳定。
(1)路面破损调查及采集前方图像、路面平整度检测、路面车辙检测、路面抗滑性能检测、路面结构强度检测(抽检20%)、桥涵定期检查(分上下行评定)、路基技术状况检查、沿线设施技术状况检查;
(2)桥梁经常性检查每月一次,涵洞每月两次;每月月底前提供一次经常性检查报告和病害汇总报告;
(3)检测数据整理分析及报告编制;
(4)检测数据录入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和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近3年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等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g亚娱官方网站入口的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电话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者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凡不按照要求进行资格确认的单位报名无效。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ag亚娱官方网站入口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华能京张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河北省怀来县沙城镇长城北路高速路口 |
地 址: |
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
邮 编: |
075400 |
邮 编: |
050071 |
电 话: |
0313-6839646 |
电 话: |
0311-87793174 |
传 真: |
0313-6839628 |
传 真: |
0311-87758865 |
联系人: |
刘长泉 |
联 系 人: |
吴海盟 |
附件1: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和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近3年内(2013年7月1日至今,以项目完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条高速公路路面、桥梁检测项目。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1(2015年7月1日至今)年中不曾在公路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项目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标 准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 |
桥梁检测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含桥梁专业) |
公路检测负责人 |
1 |
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含公路专业) |
注:若同时申报京张高速公路同期的其它检测项目(京张高速公路部分桥梁及宣东互通区域路面高程测量项目),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在京张高速公路同期的其它检测项目中兼任。如发现人员在两个项目中兼任,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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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 方法 |
本款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近3年内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合同额进行排序,业绩金额累计高的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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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3)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4)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 (5)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8)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9)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2)投标人不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不影响招标公正性; (1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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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 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提供)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 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 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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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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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建议书: 30 分 评标价: 40 分 业绩: 10 分 投标人信誉: 5 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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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98%,98.5%,99%,99.5%,100%),由投标人代表或监标人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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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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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建议书 |
30分 本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18分; 本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18.1-24分; 本项目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24.1-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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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 |
4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4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40 偏差率×100×e2;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 (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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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10分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得6分; 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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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信誉 |
5分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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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15分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得9分; 公路检测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加6分,最多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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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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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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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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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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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各项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均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