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张高速公路2018年道路交通标线专项整治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河北交投京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河北交投京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交投京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京张高速公路段。
2.2 建设规模:
京张高速公路怀来(冀京界)至宣化段是国家规划建设的丹东至拉萨国道主干线的一部分,是河北省公路主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京津冀地区通往西北各省的咽喉要道,也是晋煤外运的主要通道之一,建设京张高速公路对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京张高速公路全长79.189公里,起点里程为k69 000位于冀京界,与八达岭高速相连接,终点里程为k148 189位于宣化小慢岭,与丹拉高速公路相连接。工程于1998年11月开工建设,2002年11月实现全线贯通。京张高速公路为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7m。行车时速:山岭重丘区80km/h,平原微丘地区120km/h。
京张高速标线2011年、2014年分段落施工以后,近五年来未对标线进行过处置,在自然衰减和行车荷载的作用下京张高速标线出现了不同程度磨损,致使标线逆反射亮度系数性能下降,影响了道路的行车安全和服务水平。
依据“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于近期转发的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交公路[2018]99号)详见附件。2018年4月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受河北交投京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京张高速公路标线逆反射亮度系数、磨损情况等情况进行了检测和调查。通过对检测、调查结果进行数据分析,以及对搜集的资料的整理,确定了标线更新方案。
具体工程量为:清除旧标线40744.5㎡,重新施划热熔标线43173.7㎡,新增减速振动标线144.6㎡。
2.3计划工期:50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10日,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11月28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京张高速公路2018年道路交通标线专项整治工程施工,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
3.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5年9月-2018年9月)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1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交投京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608 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9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 00 分至09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交投京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5.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到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7.ag亚娱官方网站入口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交投京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地 址:河北省怀来县沙城镇长城北路高速路口 |
|
邮政编码:075400 |
|
联 系 人:成彦勇 |
|
电 话:0313-6839648 |
|
传 真:0313-6225410 |
|
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投标单位盖章) |
注: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施工从业资质(外省企业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 持有住建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 务 要 求 |
投标人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200万元。 |
业绩要求 |
近3年内(2015年9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独立的成功完成至少1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1年(2017年8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 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近3年(2015年9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